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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洛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洛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洛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379-69933297

电子邮箱:lysjyb@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6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赵磊,邮编:471023

 

                                                                                     

                  2023522   

 

 

2023年洛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围绕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分行业分区域挖掘、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岗位。落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国有企业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且按要求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年度招聘计划60%的国有企业,2023年可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再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31231日。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按规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国资委、教育、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用好用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资源,统筹安排好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工作, 2023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上半年集中组织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于7月底前完成聘用工作。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方案备案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组织考试考务、自主确定拟聘用人员。优化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常态化畅通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基层就业空间。2023全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不低于2022年。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规模。在编制限额内,适当扩大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募规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有关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科技委编办、团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畅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社会面推送兵役征集法规政策。在义务兵征集、直招军士招录时优先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院校毕业生。落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对应征入伍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的学费补偿,将原有本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一次性奖励金从原有的5000元、4000元,调整为7000元和5000元。区动员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高校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并给予学时学分保障。高校要按一定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列入大中专院校职称专业设置范围,鼓励高校按照条件和比例为申报就业创业指导专业职称的人员分配1- 2个高级职称名额。依托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共享优质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第三方评价机制,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洛阳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师服务团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直播课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诊断等服务。全年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次以上,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2万人次以上。(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驻洛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就业招聘服务。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提高招聘活动频次和质量。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24365校园招聘等活动,持续打造在河南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品牌,开展以花开为媒,就业为聘为主题的2023年度洛阳大就业专项行动,举办职在洛阳、梦想起航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专题招聘活动。突出洛阳特色,持续开展以服务攻坚促就业筑梦青春赢未来为主题的人才招聘夜市活动,组织各类招聘活动10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洛留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驻洛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简化求职就业手续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委组织部、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离校未就业专项服务。教育部门要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将去向登记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教育部门备案。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开展全口径信息交互会商研判,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基层摸排等渠道加强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对有就业意愿的,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定就业见习规模鼓励支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开发见习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以上。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鼓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升就业见习保障水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或者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商务政府国资委、团委、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就业困难精准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继续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市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团委、乡村振兴局、残联、驻洛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青年职业技能。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委、财政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青年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按规定分别给予200元、300元、1000元、1500元的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经金融机构同意后可给予展期还款。支持各类孵化载体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并依据服务在校大学生创业者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补贴。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财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驻洛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工作责任。县区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将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要根据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人员保障,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服务落实。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做到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培训、权益维护同向发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各县区、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政策服务专项或主题宣讲,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县区人民政府以及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