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剑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履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赵胜利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调研宣传、规划计划、财务管理、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教研与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事教育培训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张会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机关党委、老干部、人才评价开发等工作。分管人事科(任免奖励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改革办公室)、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王 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卫欣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便民服务、政策法规、信访稳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分管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访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科)。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袁书权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人事考试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市人事考试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张育红 党组成员、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负责促进就业、返乡创业、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等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主持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马志荣 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监督、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等工作。分管养老保险科、工伤和失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政务中心(12333电话咨询热线),主持市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