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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9大任务56项措施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近日印发的《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路线图,确保我市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实施方案》开宗明义: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将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把法治工作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政府立法保障体系,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渠道畅通、多元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推进体系。至2020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9大任务56项措施。

  ●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各级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坚持放管服结合,促进投资项目审批监管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关于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政府立法程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紧紧围绕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河南自贸区洛阳片区建设,切实加强在创新驱动、改革驱动、市场驱动、开放驱动和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关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体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颁发行政执法证,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关于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建立系统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落实对特殊人群的司法救助政策,推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创新行政调解方式。

  《实施方案》确定了坚强的组织落实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