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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鼓励引导务工人员留洛过年,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月1日至3月31日,我市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

鼓励就地过年,强化务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针对留洛过年的务工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等活动。

春节期间,免费向留洛务工人员开放图书馆、城市书房、文化馆、博物馆、公园、游园等公共文化设施。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及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提高食宿标准等措施,竭尽所能提供暖心、贴心服务,吸引职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

人社部门积极引导企业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积极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少裁员,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针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组织开展送爱心帮扶行动,让外出务工人员家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洛阳企业在外施工人员和在洛务工的外地人员,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返回家乡的,鼓励由施工单位统一包车直接送到家,避免路途中交叉感染,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开展劳务对接,提升务工人员就业帮扶服务

人社部门利用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关系,开展定向劳务输出。

多渠道推送用工需求信息,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双向对接,充分发挥全市公共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作用,畅通供需渠道。

深化实施与重点劳务输入地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开展与泰安、无锡、绍兴、滁州等劳务输入地专项对接,帮助洛阳籍在外务工人员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让他们在“非必要不返乡”的同时,能感受到来自家乡的关心。

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联系,妥善安排好在外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指导在务工地设立的办事处、商会协会等民间机构,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

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对其优先支持外出、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兜底帮扶,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行“131”服务(人社部门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全力促进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或留乡创业。对“三无”(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开发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这部分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渡过难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各项工作的要求,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组织外出务工,优先稳在企业,优先稳在当地,优先提供帮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精准对接调度,做好农民工返岗就业服务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前掌握外地及本地企业复工时间和用工需求计划,为组织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就业求职做好准备,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专列、专机,根据需要开展“点对点”包车(机)服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于有一定用工需求规模的企业,采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送达的方式,实现“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直达运输。

将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面纳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依托基层站所摸清劳动力信息,组建“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对接企业需求,促进人岗精准对接。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App、村(社区)包组人员群发短信和打电话等方式,及时推送就业岗位,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有序外出务工。

推进惠企稳岗,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工需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服务农民工返岗就业、企业复工复产组织机构,主动对接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招聘信息,推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实时对接,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工需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市外企业员工有返岗需求的,或企业有特殊专业需要的人员,由企业提供员工名单、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通过人社部门对接机构联系务工人员,帮助企业畅通接运渠道。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

建立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台账,做好应对预案

加强农民工流动情况实时监测,研判农民工就业形势,做好定点统计监测行政村的农民工流动情况和数据上报工作,摸准农民工节前返乡、节后返岗情况。

依托基层平台和服务机构,建立返乡人员“来源有登记、健康有监测、去向有记录、轨迹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台账,做好应对预案。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密切关注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就业动态,防范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