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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一、背景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强起来要靠创新,创新要靠人才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培养了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加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是招才引智的“强磁场”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洛阳是河南省较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城市之一,1999年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洛阳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截止目前,洛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3个(含11个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数量居全省前列。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为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发挥了良好的“聚才效应”,极大提升了我市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已经成为洛阳培养、引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大力支持和服务好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其“聚才效应”和“创新引擎”作用,对于提升洛阳市的自主创新能力、综合发展实力、持续增长潜力、辐射带动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使命任务,也要求我们要有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包含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内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三区一中心一枢纽”的洛阳都市圈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内容
《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8章。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实施办法出台的目的、依据和适用对象。
第二章为服务机构,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洛阳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博士后专项资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负责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家属的户口迁移和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市委编办负责落实专项人才编制,办理入编手续;设站单位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管理、考核、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为平台建设,明确设站单位资格条件;设立博士后建站(基地)奖励经费,对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分站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四章为招收培养,对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导师条件进行明确,对招收、培养职责和手续办理进行说明;鼓励符合条件的非设站单位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招收培养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五章为在站管理,对博士后在站时间、住房保障和设站单位考评奖惩管理进行了明确,给予新引进全职在站博士后,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万元,对设站单位获得国家和省级考评优秀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六章为服务保障,明确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应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家属的户口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户,子女入托入学适用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进入洛阳市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可申请使用专项人才编制,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聘用,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博士后出站留洛(来洛)给予安家经费20万元。
第七章为考核评估,对各项资助申报程序、全程管理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预算编制、绩效评估、跟踪指导。
第八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办法》新增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大力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在《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年)》已有的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对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10万元、对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的,将补足建站奖励经费差额,在人社部考评中获优秀的奖励10万元、在省人社厅考评中获优秀的奖励5万元、获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的奖励10万元。
二是大力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洛留洛。新增:给予新引进全职在站博士后,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来洛(留洛)的每人给予安家费20万元、出站博士后可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入我市事业单位。
三是大力支持各部门加大博士后服务保障。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通职称评审直通车,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应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定职称的依据。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出站留洛(来洛),其本人、家属及子女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本地常住户口。随迁子女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入托入学适用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
三、文件主要特点
《实施办法》以加大博士后政策资金支持、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抓手,以增加博士后科研平台、壮大博士后科研队伍、顺畅产学研发衔接、增强创新发展活力为目标,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提升站位认识,突出人才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博士后工作责任主体、服务对象、服务职责和工作思路,提高相关单位对博士后工作的认识,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激发设站意愿、提升建站质量,提升抓博士后工作的合力和工作效益,不断增加博士后科研平台数量和人才队伍规模。
二是注重协同服务,突出机制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支持政策体系,优化保障服务,从“平台建设、招收培养、在站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系统地为博士后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务,逐步形成与全市产业发展和人才成长相适应的博士后工作模式,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持续优化人才环境。
三是讲求科学实效,突出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事业生产力过程中的关键作用,顺畅产学研发衔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发展活力;完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核心评价标准,更加注重考核专利发明、成果转化应用、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激发博士后科研人员和团队的创新激情和动力。
四、解读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黄尧英
联系方式:6993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