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洛人社〔202226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59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全省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稳字当头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大力实施就业“扩量提质”行动。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三个一批”为抓手,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延续调整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7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8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工伤失业科、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万名大学生留洛计划”,完善就业见习、青年创业等扶持政策,确保2022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聚焦农民工转移就业,大力实施“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探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站,确保全年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万人,实现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5万人。聚焦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80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辅导“四位一体”的体系建设,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确保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5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亿元。大力支持各类群体返乡创业,确保全年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4500人、创业辅导7200人,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8.8亿元,实现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9000人。(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以洛阳市大学生就业指导师服务团平台为引领,扎实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教育青年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筹建洛阳市就业创业体验馆,探索“人力资源招聘服务+就业创业互动体验”新模式。大力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实行“产业+线下+线上+直播带岗”联合招聘,确保全年组织各类招聘会100场次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持续构建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持续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及务工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确保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8.96万人、317.17万人、77.58万人、78万人。鼓励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将尘肺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研究出台《服务保障全市“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参加社会保险实施方案》,对已开工的重大项目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养老保险科、工伤失业科、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结算。加快推动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落实落地。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养老保险科、工伤失业科、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七)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落实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定期调整等工作,提高离退休人员离休费标准。责任单位:养老保险科、工伤失业科、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八)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巩固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成果,最大程度消除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责任单位:社保基金监督科、养老保险科、工伤失业科、市社会保险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九)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开展社保经办“畅通领、安全办”专项行动,提速提质“智慧社保”建设,全面提升精准管理和精细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企业和参保群众。(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加强人才服务工作

(十)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培训和评价取证,确保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大力实施河洛工匠计划,全年选树“河洛大工匠”510名、“河洛工匠”60名左右,建设“河洛工匠”工作室5个,培养企业新型学徒2230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校企合作,提升技工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确保全年招生人数不低于8000人。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确保全年建成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25家,新培养技能人才1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万人。(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教研与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一)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8万人次。修订《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分类体系,提高覆盖面和精准度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二)加强人才引育平台建设。出台《洛阳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支持企业自主在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以专家工作站、人才飞地等形式,创立研发平台、离岸创新中心等机构。大力实施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全年新增博士后科研平台1-2家,新招收博士后18人。出台《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制《洛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布局和整体规划》,积极推进洛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核心园)选址等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发人才资源数据库,绘制“人才地图”,加快人才服务数字化联通,打造集人才引进、人才服务、政策兑现等“一站(键)式”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人才服务功能,负责人才政策咨询、收集意见建议。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三)扎实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用人需求,定期调整《洛阳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确保全年服务用人单位4000家次,发布人才需求信息8000个。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持续开展大规模常态化招才引智活动,以针对性邀约、量身定做等方式,最大限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聚集人才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四、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能力

(十四)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市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全面启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落实晋升人员职级待遇,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常态化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其他特殊人才的,招聘时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创新或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并享有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职称科、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五)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人才职称评聘通道,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职称评聘,不受资历、年限限制,直接考核认定相应职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推行“直通车”制度,达到能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占单位评审计划,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构建企业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从事工程、农业等领域的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等级职称。(责任单位:职称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评价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六)持续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对事业单位聘用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单列管理。全面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资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探索市属高校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教师队伍激励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工资福利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七)持续深化表彰奖励改革。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河南省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项目监管,落实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各项工作。(责任单位:人事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五、构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八)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大力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新业态用工权责不清、社会保障不足、劳动者缺乏规则话语权、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等问题。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和薪酬指引服务,推进劳动合同数字化,确保全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人才薪酬分配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才,鼓励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等专业技术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推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所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资不受当年单位工资总额限制。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企业薪酬调查完成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大力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欠薪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落实落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长效制度,实现住建、交通、水利等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和扶贫项目欠薪为重点,严厉打击、联合惩戒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100%,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围绕“双提双降”(提升案件调处质量、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降低审理期限、降低重大案件发生率),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培育选树金牌调解组织,强化裁审衔接机制和类案研究。完善“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确保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调解仲裁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实施“四减两提升”行动(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提升即办程度和办理深度),强力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所有事项应简尽简、高频事项应提尽提。(责任单位:法规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规范审批流程,人社系统“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事项占比分别达到97%和93%。责任单位:法规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三)推动“数字人社”建设。大力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加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有序共享。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拓展就医购药、惠民惠农及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智慧城市等领域用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四)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好差评”,全市人社政务好评率达到96%以上。深入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健全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机制,推动窗口单位服务效能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市人事教育培训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五)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推进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工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河洛党建计划”,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坚持管党治党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六提升专业能力。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行动,实现旗帜鲜明讲政治、联系服务群众、深入调查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改革创新能力作风明显增强。加强专业化培训,强化专业化实践,通过学干结合,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责任单位:人事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七)加强风险防控。紧盯人社领域意识形态、规模性失业、社保基金安全、人事考试、劳动关系等风险,全面排查、坚决化解。要扣紧责任链条,制定分类管控办法,逐项明确工作标准、工作程序、防控措施,明晰责任分工,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堵塞风险漏洞。利用已建成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考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信息系统,拓展风险预警、信息直报、联动处置等功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风险隐患。注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重点县区信息直报点、重点企业联系点,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回应群众诉求。赋予“12333”咨询热线投诉求助功能,打造人社系统“110”。(责任单位:信访科、机关党委、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社保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十八)锤炼过硬作风。建立健全督查推动机制,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不过夜、重要工作当天有行动,办理进度有报告、所有事项全清零。强化标准意识,坚持项目化、台账化、标准化推进工作。加强工作评比,以评比激励奋勇争先。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抓住关键信息、重要苗头、主要矛盾,综合运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等方法,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5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