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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洛技领〔20221

 

 

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

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洛阳市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424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洛阳市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筑牢“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人才支撑,结合省《2022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技领办〔20227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围绕企业在职职工、毕业学年在校生、各类服务从业人员、农民等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培训和评价取证,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新培养技能人才1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万人,建成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25家,全面提高培训率、持证率、就业率、增收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乡村振兴技能提升行动

1. 以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为引领,以推动乡贤返乡创业为目标,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制定《洛阳市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提升工作方案》,实施乡村振兴“雨露计划”、乡村工匠计划、乡村振兴劳务品牌行动、校村合作共建技能培训示范点行动,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建设“整村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乡村振兴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发挥行业协会、领军企业、返乡乡贤等各方作用,推进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等培训9月底前,完成全市首批120名乡村工匠认定工作,打造首批嵩县中药材、偃师葡萄种植、伊川护坡工等50个“一乡一品”“一县一品”乡村振兴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重点围绕“高精特新”职业(工种)深化产教融合、校合作,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新职业发展人才联合培养力度10月底前,15个县区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签订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合作框架协议,以村、社区图书室、活动中心为培训基地,共建100个技能培训示范点,建立10个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企业技能培训主阵地打造行动

4. 围绕我市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风口产业”,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扩大中高级技能人才供给规模,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

5. 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对接,围绕我市六一二、七二五所、洛阳钼业、中航锂电等高尖端企业联合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新型学徒制,抓好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全年新增企业新型学徒2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

6. 加强职业院校优质校和优质专业建设,打造职业院校品牌,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建成实训、培训基地20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

7. 促进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上深度融合,开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领域技能人才联合培养,年底前建立50家企校合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引导企业建立持证技术工人工资增长和激励机制,提高持证技术工人工资待遇,营造激发职工主动学、自觉学、比着学技能的内生动力,让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成为社会共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总工会)

(三)开展青年人才技能提升行动

9. 围绕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完善青年技能人才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针对青年人才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初期的青年人才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课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青年技能人才参加“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分区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工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结合我市科研基础和产业实际,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市场需求,搭建企业需求和青年人才信息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工信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积极培育引进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创新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创建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扩大培训覆盖面,强化技术型、实用型持证人才培育,确保全年新增青年技能人才10万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完善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政策,建立“1+X ”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融通体系推进本科院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等级证书”考核评价工作,确保每名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6月底前,完成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持证5.4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行业技能人才培训专项行动

13. 聚焦我市产业发展“136”工作举措,坚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采取“订单式”“菜单式”“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劳动预备制”“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开展物流、电子商务、健康服务员、养老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等技能人才培训,完成培训1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6万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 围绕“文化洛阳”建设,挖掘洛阳厚重历史文化,赋予古都文化、河洛文化、非遗文化、中华(河南)老字号等传统文化现代表达,结合沉浸式体验,开展旅游、非遗传承、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技能培训,完成培训1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0.3万人(责任单位:文广旅局、商务局)

15. 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单位,针对农业种植、养殖、水产等项目开展培训,完成培训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4万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6. 围绕“一老一小”高品质生活需求,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婴幼儿照护、托育、养老、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康养照护全产业链人才培养培训,加大老年人应用智能化设备等操作技能培训完成培训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4万人(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委)

17. 围绕健身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完成培训0.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0.2万人。(责任单位:体育局、卫健委)

18. 实施重点群体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卫生防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双减”分流人员、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订单、定岗和项目制培训,完成培训1.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0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扩大线上培训规模,提高线上培训质量,满足广大劳动者培训需求,组织各类劳动者通过网络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政数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培训数据综合平台建设行动

20. 采取市场化方式,面向社会征集“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优质平台,对接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数字化资源,打造培训资源数据平台,实现培训、评价、就业、后续保障服务四位一体闭环管理,实现全区域技能培训、就业状况、收入情况实时监测,为县区、基层开展培训、就业、增收工作提供依据。6月底前,选取1—2个县区,试点建设综合平台,覆盖未从业者、技能提升需求者、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下半年,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全市推广复制,力争年底实现培训数据综合平台县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提升行动

21. 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建立完善以国赛、省赛为引领,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专项、行业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参加全国、省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申办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市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协调联动,不定期举办专项技能竞赛,引导带动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年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职业(工种)竞赛、100场赛事活动,10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

(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行动

22. 充分发挥企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职业院校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与培训机构有效衔接,构建与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相适应的技能人才认定工作体系。各县区要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加快企业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建设,引导已有企业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面向中下游企业提供评价服务。支持农业、医疗卫生等部门设立认定职业技能自主评价机构6月底前,全市建立企业自主评价机构100家,年底前建立140家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含企业自主评价机构125家),确保人才技能水平及时认定获得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

23. 建立“黑名单”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对培训、评价机构过程监管季度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培训、评价机构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在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政策制定、资源整合、机构管理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共同推进方案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财政资金支持和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加大“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每季度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县区的新增技能人才数、持证率进行督导考核,分别6月30日完成全年持证任务的6010月31日完成全年持证任务的100为时间节点和任务完成节点,对工作扎实、任务完成较好的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足额提前拨付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的,由市领导约谈县区主要领导并削减本年度技能提升行动资金。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会同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按照各部门职能,现将“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涉及各单位的职责范围明确如下:

1. 组织部门负责人才工作统筹。

2. 宣传部门负责“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宣传。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制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取证等政策。

4.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5.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培训。

6. 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人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人员等培训。

7. 司法部门负责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培训。

8.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拨付、监管。

9. 审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10. 政务和大数据部门负责网络互联共享服务和提升“数治”监管服务效能。

11.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

12. 退役军人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培训。

13.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工艺美术、旅游、非遗传承、融媒河南等方面技能培训。

14.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照护、健康管理等方面技能培训。

15.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林业、邮政管理、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职工、建设行业人员、交通物流人员、土地规划从业人员、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林业护林从业人员、快递服务从业人员、家庭服务和电子商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粮食储备行业人员等培训。

16. 国有资产监管、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负责国企职工、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17.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企业技能竞赛河洛工匠人才认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轮训。

18. 团市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青年、妇女、残疾人培训评价工作。

 

 

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