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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一、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案件总体情况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做好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依法检查68家单位,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73份,录制录音、录相材料267份,对26家用人单位委托人、228名投诉人和劳动者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问卷调查,约谈4家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达行政指导文书70份、装订上交案卷196起,制作电子版案卷36起。二是抓好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时间规定专项检查、打击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检查,接受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共检查135家用人单位,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保障监察线索受理立案34件,对1家单位依法给予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立案率100%,劳动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三是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督促150个项目进入洛阳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46个,发放农民工工资19512笔,发放人数28.53万人次,共计19.66亿元。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检查44次,发放宣传页730份,下发通知书6份,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作出行政行政处罚决定2个,共罚款1.4万元。通过监管系统监管系统对没有及时上传考勤、没有按月发放工资的159个项目下发工作提示函50个,约谈有关单位10次。

二、其他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是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初级和中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行政许可已下放县区人社部门办理,市本级保留培训层级为高级或者培训职业(工种)属于国家准入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权限。2022年审批设立1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二是工伤认定案件办理情况。建立现场调查和集体研判工作制度,在工伤认定工作中,逐渐形成了对事实表述不清、存疑的、工亡及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抽调2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弄清事实;在认定结论环节,坚持进行集体讨论,并严格落实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公示前审批、网上公示、认定前再审批等制度,确保程序规范,全年市本级共认定工伤623起。

三、行政执法案件分析

总体来看,2022年度行政执法存在以下特点:是劳动监察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受疫情和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所反弹。在全国欠薪线索平台、网络媒体等有关平台上反映量持续增加,部分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制度不够全面,违法分转包等根源问题治理上还存在差距,部分企业受大环境影响,效益不好,和劳动者涉及用工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登记问题矛盾较为突出。是坚持依法审慎监管,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明显。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职,在做出处罚决定上严格细致,坚持法制审核制度,法律条款使用严谨。执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条款准确,推行减免处罚和不予免罚清单,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效果较好一些涉嫌轻微违法的行为,责令改正后,未进一步处罚三是行政确认案件服务质量提升。随着工伤认定权限下放县区和大力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作2022年市本级认定工伤案件数量幅下降。我局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工伤〔2022〕1号)文件,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升了工伤保险覆盖面

市人社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9名,持有执法监督证人员2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职,发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