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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指南》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遴选范围和名

面向全市生产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2023年度遴选2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来自生产一线岗位,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从事《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聚焦的12个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照条件要求,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人选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1.推荐函须由推荐单位出具。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

2.推荐表样式请见附件1,可以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推荐人选申报表

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表须盖骑缝章。

(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推荐人选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推荐人选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取得的成绩、技术创新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500字左右。

(四)支撑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2.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3.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及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4.所获省部级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5.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6.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五)电子照片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六)其他要求

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合并装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申报材料受理后不再退回。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9—69933117

附件∶1.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推荐表.xlsx

2.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doc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