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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选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为落实《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7号、《洛阳市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人社〔2023〕6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就业技能与创业培训监管统一规范、组织有序,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经研究,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遴选确定1家供应商为我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的运营机构,供全市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教学工作时使用,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公开比选工作。

一、项目名称

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项目

二、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质合法、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独立自主研发的监管平台已正式运营,且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成功运营技术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为我市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监管服务的能力;

(四)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利用供应商现有平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提供开发资金,仅在我市定点培训机构平台使用期间,由机构缴纳经比选核定的相关技术服务费用;

(五)供应商研发的监管平台应按照《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7号)和《洛阳市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人社〔2023〕61号)规定要求,包含且不限于师资管理、签到管理、人数统计、课时统计、视频监管及后续服务等功能模块,能够满足我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需求。技术要求详见《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技术需求》(附件1);

(六)研发的监管平台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比选流程

(一)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技术申报材料》(附件2)内容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装订并加盖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申报材料备齐后,采用密封形式于2024年3月26日18时前送达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房间(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中心A区)。

(二)公平比选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我市5家培训机构代表、5家市(县区)人社部门代表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方案、报价、后续服务支持方案等进行现场评审,比选过程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最终根据专家评审情况,选择得分最高的申报单位作为我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项目供应商。

(三)选定公布

我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项目供应商比选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并确定使用,服务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重新公开比选。

 

联 系 人:段运磊  严峰

联系电话:69933296  69933317


附件:1.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技术服务需求.docx

                  2.洛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技术服务申报材料.docx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