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2年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继续解放思想,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我局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福民强市目标和“6+1”攻坚战,服务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坚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根本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作风转变年”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不断适应和满足基层多方面需求,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工作方法
继续坚持“学科学、用科学;学先进、找差距;练内功、上水平”,创新机关党的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扩展“三项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树先进、促后进”“抓领导干部、带一般群众”,贴紧一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探索机关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快乐生活方法途径,点燃广大党员工作激情,不断活跃机关生活,争取更好成效。
三、工作重点
以“全国一流、全省领先”为标准、以“创先争优”“转变机关作风”为抓手,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加大思想理论武装力度,推进机关品牌、机关文化、文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
1.中央、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培训。中央已经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党的十八大,这次大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迎接十八大、贯彻十八大精神,将成为今年思想理论武装、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线,中央和省、市委将会作出具体部署,我局各基层党组织要带头落实贯彻、做好各项工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努力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市奋斗目标中担当、作为。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市党代会提出的方向和目标,按照卢展工书记“四个重在”、“四个到位”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上来,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
3.提升机关品牌、文化、文明创建水平。把加大机关品牌、机关文化、廉政文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联系起来,坚持创新实践与品牌建设并举,争取创建和管理更加贴近中心、突出实效,成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塑造机关良好形象、促进机关各项任务落实的有力措施,影响和提升我局整体文明建设水平。
4.加强党建理论的调查研究工作。党组织要按照“既务虚、更务实,既服从、更服务,既有位、更有为”的思路,紧扣“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是根本、是保障、是动力,机关党的工作的“全局性”(发展是要义)、“开放性”(创新是特征)、“带动性”(“效率”是要求)、“群众性”(人本是宗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洛阳“福民强市”的探索和实践中去,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二)落实中央《条例》、省委《意见》,夯实机关党建基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5.落实省委“三级联动”要求,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去年12月,省委常委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印发实施。中央和省修改后的《条例》和《实施办法》在组织机构设置、基本职能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党的组织要遵照省委“三级联动”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履职尽责。
6.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按照中央《条例》、市“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及时进行换届选举。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形式,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实现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7.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活动,确实保障党员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在全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人社党组〔2011〕5号)文件。各基层党组织对拟公开的党务内容进行归纳整理,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包括电子屏幕、公开栏、公示牌等;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信箱,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等硬件设备和手段,制作党务公开专栏等其它信息资料,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和效果;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贯彻中央2012“基层组织建设年”部署,在“作风转变”、“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新成果
8.强力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和动力”的观念,切实消除一些单位对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抓党建是务虚工作,是软任务”等错误认识,各级党的组织和单位“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强化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和经费保障责任、部署督查考评责任制度,切实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等。
9.“全覆盖”地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在每年6月和12月中旬定期举行。我局各基层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考察、评议工作要及时跟进;不合格党员要及时妥善处置。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和范围,切实做好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党的活动,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0.开展 “作风转变年”和“创先争优”活动。“作风转变”、“创先争优”的实质是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工作的实质是群众工作。只有办实事、求实效、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才能受到群众欢迎,基层党建工作才有生命力和感染力。要认真总结“品牌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满意在洛阳”、“优化环境”、“服务基层、企业”、“清洁家园”、“网络行动”、“为空巢老人、农民工、贫困山村、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以及“三八、五一、五四、七一、国庆纪念”等活动的经验,按照“组织创优秀、干部争先进、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把基层和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设计活动项目、深化活动内容、争取更好效果。
(四)强化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在“作风转变年”活动中取得新进展
11.树立党员领导干部“三种形象”。党的形象关系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起“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三种形象”,是“作风转变年”的关键。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围绕领导干部树立“三种形象”,选好载体,创新形式,落实“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勤政廉政”、“群众监督”等制度,用“人勤春早、天道酬勤、勤能点金、业精于勤”的观念塑造单位领跑者,带好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公正廉洁的福民强市创业队伍,打好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
12.完善奖惩公开、奖罚分明的考评制度。深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是我市全面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一大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制定和落实好考评措施,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公开、公正、严明地执行“奖勤罚懒”制度,用制度化解决 “庸、懒、散、软、浮、躁、怨、疲”、“消极腐败” 等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积极向上、廉洁奉公、纪律严明的机关风尚,形成“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主观少讲客观、多讲自己少讲他人”的“三讲”机制,确保作风转变年“四阶段”活动扎实进行。
13.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O8—2012年工作规划》,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事业观、政绩观、权力观教育,经常性地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4.不断创新反腐败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双重组织生活、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检查和监督。
(五)加强党群团组织联动力度,推进党的群众工作展现新气象
15.增强党建、群团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建带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安排;探索和加大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城乡新型社区建设的帮扶力度。
16.培养文明行为、活跃机关文化。继续探索“快乐工作法”,倡导机关党员干部读好书、学先进、“好习惯26条”, 营造爱岗敬业、奉献社会良好氛围,开展经常性的机关文化、艺术、体育主题活动,不断活跃机关文化生活,点燃广大党员创业、创新激情,在“6+1、福民强市”事业及“作风转变年”活动中争取更好成绩、争做更多贡献!
17.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志愿、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增强公民责任意识,动员组织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文明委〔2012〕2号)精神,以建设一个“友爱洛阳城”为目标,除了围绕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节等重要节会做好阶段性志愿服务工作以外,积极参与“个十百千万工程”;围绕十类群体,开展十项关爱活动(关爱空巢老人行动、关爱农民工行动、关爱生命·文明交通行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关爱残疾人行动、关爱贫困学生行动、关爱环卫工人行动、关爱道德模范行动、关爱孤残儿童行动、关爱失足少年行动)。重点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助交通、进社区等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活动载体、模式,真正做到“常年有点位、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使志愿活动抓出实效、形成特色、创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