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捐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关于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文明办〔201221)精神,在全市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号召人们积极参与爱心募捐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主题,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大力倡导当好人 做好事长好心 有好报的价值取向,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内容

让我们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到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中,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在志愿者的关爱下渡过难关,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您的点滴之力,能点燃一份希望;您的善意之举,能改变一个家庭!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爱心使者”,共建“关爱基金”,用真情播洒爱的阳光和雨露,为志愿服务关爱事业添砖加瓦,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本次活动募集款项主要用于捐给市文明办“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基金和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

三、时间地点

412日上午9:00在市人防办一楼门口举行“三关爱志愿服务”捐款活动仪式。

四、参与单位

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党员、志愿者要带头,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活动分工

此次捐款活动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局办财务室负责收集捐款,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动员本单位人员参与活动。

联 系 人:黄尧英

联系电话:6311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