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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各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技工院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各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特殊性、敏感性和重要性,以对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技工院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将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技工学校要结合本校安全工作实际,制订周密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对校内建筑和各设施以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校舍、消防设施、食堂锅炉、实训中心和教学设施设备等的检查维修,加强校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防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和重要部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公安、交管、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技工院校进行抽查,重点对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三、强化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技工院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之中,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局域网等载体,进行交通、饮食卫生、消防、网络、用电、防火以及应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预防交通事故、地震、火灾等方面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自保自救能力,每个学期必须完成至少一次面向全体师生的系统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技工院校学生群体的年龄阶段特点,以及学期初学生思想变化大容易诱发心理问题的情况,为广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增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各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内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生群体性事件、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辖区有关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报送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将安全目标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坚决整改到位,不留尾巴。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凡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