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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总工会、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举办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12〕18 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定于5月上旬在全市开展“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周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2年5月8日正式启动“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招聘周活动时间为5月8日至14日。

(二)活动主题。民企就业大有可为。

(三)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

(四)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以及市、县(市、区)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参加招聘企业提供的岗位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五)招聘形式。各相关部门可进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乡镇、街道和社区招聘,也可进行专场招聘、综合招聘、异地视频和网络招聘。鼓励求职者进入“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求职(域名为www.cjob.gov.cn)。

(六)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启动招聘周活动,面向社会进行免费招聘。

二、招聘周活动要求

(一)进行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和岗位信息。招聘周期间,要组织当地媒体采访招聘周活动形式和效果,采访招聘企业和求职者,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发布岗位信息。各相关部门可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走访企业等方式,收集企业岗位信息并梳理分类。要重点筛选出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并在招聘周启动前3天向社会公布。

(三)做好现场服务。招聘现场要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对于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要在现场设专人重点帮扶。

(四)维护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要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五)实施安全保障。要确保招聘活动安全。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设备安全,确保人员安全。

(六)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和情况上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公布工作。

(七)按时上报情况。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总工会、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每天(5月8日至14日)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在下午3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主管部门。5月15日前将招聘周活动情况总结(3000字)和“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杨聪荣   

电话(传真):63296371

电子邮件:lyycr1987@163.com

市教育局                陈  敏

电话(传真):63256103

电子邮件:ly63252546@163.com

市总工会                马  萍

电话(传真):63340953

电子邮件:ly12351@126.com

市工商联                陈  淼

电话(传真):63915236

电子邮件:lygsl999@163.com

附件: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