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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2〕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促进产业集聚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洛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接洽谈活动”(以下简称对接洽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2012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结构性矛盾继续存在,如何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仍然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到举办对接洽谈活动,不仅可以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使他们找到更多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且也有利于产业集聚区企业吸纳人才,改善知识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产业集聚区招贤纳士的双赢。

二、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联合教育、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对接洽谈活动实施方案。一方面要深入产业集聚区企业了解掌握岗位空缺情况和人才需求状况,另一方面也要深入高校了解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和就业意愿,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要把开展对接洽谈活动与常态化就业服务结合起来,每月举办对接洽谈活动不少于5场,形式上可灵活多样,注重效果。

三、加强宣传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媒体,向高校毕业生宣传开展对接洽谈活动的内容、意义和具体做法,发布本辖区内产业集聚区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让他们全面了解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优势和职业环境,提高求职的针对性。要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小额贷款、规费减免、税收优惠、就业见习等就业扶持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的每个产业集聚区派驻2-3名特定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把其列为构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负责收集和发布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需求和职工就失业动态信息,为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广大求职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实现政府、集聚区和高校之间的有效对接,并把此工作做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抓紧抓好。要积极地商请当地财政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补贴。

请各县(市、区)于7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书面形式报市局就业办。以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服务产业集聚区的情况以及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信息等情况报市局就业办。

联 系 人:李玉梅

联系电话:63296371

电子邮箱:lxm20101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