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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技工院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在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将做好新学期技工院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全市各技工院校要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深入排查校园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学校不发生较大事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技工院校要在开学之前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排查行动,重点加强对校舍、消防设施、食堂锅炉、实训中心和教学设施设备等的检查维修,加强校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食品卫生、信访稳定等公共安全的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和重要部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大力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辖区有关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局域网等载体,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打好安全保卫战,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宣传报道,组织广大师生开展预防火灾等方面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自保自救能力,增强师生安全与防范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党的十八大是我党的一件大事,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克服困难,严密组织。各校要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及时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各技工院校校长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好本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项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市人社局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

(三)严格考评,落实奖惩

市人社局将对各技工院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监管不利、工作疏忽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