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服务,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要求,我们起草了《洛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30日至12月30日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