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5年4月8日至4月18日开展2025年第一批次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并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劳社部〔2002〕8号)等标准下达鉴定结论。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2025年第一季度----公示(工伤573人).pdf
本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单位名称、职工姓名、身份证信息与公示内容不符情况,可向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379-65266209。
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业务提醒: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后,本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至洛阳市市民之家二楼C12号窗口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争议工伤除外)。请在领取结论书后,尽快办理相关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