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印发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工作部署,市人社局组织了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形成《通知》并公开发布。
二、清理范围
2025年8月31日前市人社局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标准
(一)违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的;
(二)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不平等对待企业,实行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政策的;
(三)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
(四)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已过5年有效期或试行文件已过2年有效期的;
(六)清理工作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应当一并处理的。
四、清理结果
本次宣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规范性文件2件。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洛阳市人社局
解 读 人:申富国
联系方式:0379-6993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