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洛高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创业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大众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39号)相关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续聘和选聘工作,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聘任经验丰富的企业精英、专家学者等充实壮大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能够为创业者解读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服务。
(四)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五)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积极投入。
(六)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的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征集范围
(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专业领域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业务负责人。
(三)有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
(四)投融资机构、管理咨询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五)省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负责人。
(六)优秀国家级创业培训师。
(七)其他从事创业服务业的专业人才。
三、征集办法:
(一)大众创业导师选聘
1.单位推荐。各单位要根据上述条件,面向企业、大中专院校、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征集并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
2.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我推荐。市人社局综合考评个人基本情况、大众创业导师团创业导师专业领域构成,择优选聘,聘期3年。
3.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推荐。第三批市级大众创业导师团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市人社局推荐。
4.推荐省级大众创业导师。市人社局根据第三批市级大众创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评选省级大众创业导师。
(二)大众创业导师续聘
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聘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原46名大众创业导师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和服务意愿,填写《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续聘申请表》(附件2),申请续聘。市人社局结合续聘申请情况,对原大众创业导师履职情况、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评选确定续聘人员。续聘聘期3年。
四、导师聘任及待遇
市人社局择优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正式聘任为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颁发大众创业导师聘书。大众创业导师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定期对大众创业导师开展服务进行评价,对在创业服务指导和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大众创业导师予以表扬,并优先续聘。
洛阳市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照片。各市、县有关单位的推荐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提供纸质材料1份,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信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幸伟:0379-69933705
赵若云:0379-69933705
郭志杰:0379-69933296
电子信箱: lyscyzdzx@163.com
附件:1.洛阳市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表.wps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