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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人社惠企政策

发布时间:2026-04-07 16:42:48.0

 

一、一次性求职补贴

依据政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26号)(以当年省级文件为准)。

出台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帮扶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依据政策:《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帮扶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初级工1200/人、中级工1600/人、高级工2000/人、技师4000/人、高级技师5000/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人补贴。对列入年度A类、B类或急需紧缺、重点支持类的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再分别上浮20%10%

三、创业培训补贴

依据政策:《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帮扶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培训项目确定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200/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500/人,创业实训300/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社保)

依据政策:《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帮扶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其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企业吸纳)

依据政策:《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帮扶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就业见习补贴

依据政策:《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帮扶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七、稳岗返还政策

依据政策:《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帮扶对象:单位性质为企业及六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八、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依据政策:《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

出台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帮扶对象:单位性质为企业的

补贴标准发放标准为1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