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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4年“人人持证、 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0:18:40.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洛阳市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320


    为进一步提升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质效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向和技能人才结构,强化技能人才供给助力十大战略”“十大建设深入推进实施,加快推动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筑牢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人才支撑,结合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服务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三项重点工作为基本遵循,以推进群众就业增收为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个培训方向,面向企业职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新培养技能人才12.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7万人。持续推动技能人才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全市中高级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45%以上。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能力提升行动

1. 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引育积极性。督促企业履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职责,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持证上岗率。支持各类企业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通过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培训技能人才。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向技能人才倾斜,发挥示范作用。落实《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企业招录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以5大先进制造业集群、17条优势产业链头部企业为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培训中心,申请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质,提升全市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和自主评价能力。全年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5家,新建立企业培训中心10家,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20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科技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发挥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优势。指导各职业院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风口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优化专业层次结构,积极开设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风口产业相关专业和新业态、新文旅等地方特色专业课程,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各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实施,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持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确保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高质量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逐步增加评价专业,提高评价层次,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能力。2024年,在前期培育的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遴选3-5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提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质量。落实《洛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活动,从办学投入、制度建设、师资力量配备、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等多个方面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社会评价机构进行全面检视,引导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社会评价机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创立品牌,满足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需求,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无缝衔接,加快技能人才培养速度。2024年,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总量保持在140家左右,社会评价机构保持在30家左右,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完善邻里中心技能培训功能。持续落实市委市政府三级邻里中心建设决策,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进一步完善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技能培训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各级邻里中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直接入驻或者协议合作等方式,引进优质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方便群众就近接受培训、就近考试取证,解决职业培训最后一公里问题。2024年,依托邻里中心开展职业技能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和载体作用。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通过项目带动提升我市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大力实施河洛工匠计划,积极建设河洛工匠工作室、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持续实施师带徒”“匠带兵行动,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4年,新建河洛工匠工作室5家,市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0家,指导企事业单位新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50家,签订师带徒协议1500份,选树师带徒标兵10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技能人才培训行动

6. 开展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聚焦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推动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启动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紧密对接我市5大先进制造业集群、17条优势产业链发展,建立健全技能人才需求台账,以项目制培训为牵引,推动龙头企业、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积极承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化工材料、新能源电池、高端轴承等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全年先进制造业方向新增技能人才数占全市新增技能人才数的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 开展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训。围绕老一小高品质生活需求,服务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五级四类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快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婴幼儿照护、托育、养老、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全年完成培训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开展文化洛阳技能人才培训。抢抓新文旅风口产业发展机遇,挖掘洛阳厚重历史文化,赋予古都文化、河洛文化非遗文化、牡丹文化、白酒文化、中华(河南)老字号等传统文化现代表达,结合汉服体验、沉浸演艺、乡村旅游、特色民宿、休闲康养、研学旅行、剧本娱乐等文旅融合新业态发展规划,开展非遗传承、商业摄影、汉服妆造、短视频剪辑、导游解说、民宿服务、网络直播、牡丹种植、白酒酿造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培训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万人。(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商务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 开展美丽洛阳技能人才培训。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稳步推进低碳洛阳建设、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水文服务、水土保持、水利设施管养、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消防、草地监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化与园艺服务、环境治理服务、废旧物资回收等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0.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0.1万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实施安全洛阳技能人才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高危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清理,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培训评价机构。探索推进特种行业“一试多证”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加大化工、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及天然气加工从业人员,建筑现场施工、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保安、巡押运、安全检查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经营性客运、货运以及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等技能培训,建立实名制取证台账。全年完成培训5万人次,新增持证人数3万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重点群体对象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11. 开展青年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不断健全青年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根据青年群体就业特点和技能培训需求,聚焦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青年实现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推动更多青年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创业。全年开展青年群体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指导新业态从业人员集中的外卖、快递、网约驾驶、网络营销、家政服务等行业头部企业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备案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自主开展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家政服务员、物流服务师等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围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应、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统筹推进种养加农户生产技术技能、生产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村民自治组织乡村建设发展服务能力及农民高素质素养提升培训,采用农学结合、工学交替、学时累进的教育培训形式,推行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的菜单式培训模式,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培训,推动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加快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全年完成培训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林业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 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组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人员,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和项目制等培训,全面提升培训对象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15. 持续推进《洛阳市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加大对唐三彩工匠”“栾川旅游金管家”“杜康酿酒师”“嵩州焊工”“伊川护坡工”5个省首批区域人力资源品牌和洛阳汉服妆造”“洛阳佰龄康护”“孟津叉车工10个市级人力资源品牌的扶持力度,强化绩效产出,提升标准化培训、规模化输出、全过程服务水平,提升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扩大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积极申报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基地项目,持续开展市级人力资源品牌评选活动,在深度挖掘牡丹产业保护、洛阳特色餐饮传承和发展等传统优势产业潜力的基础上,深耕5大先进制造业集群、17条优势产业链细分领域,培育打造洛阳农机生产”“洛阳重装智造”“洛阳轴承加工”“洛阳硅片加工”“洛阳牡丹栽培河洛名厨等特色技能品牌标识,提升城市形象和区域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文广旅局、商务局、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行动

16. 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紧扣用工单位岗位技能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系列活动,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双向对接,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举办凤归中原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培育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全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 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扶持力度,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选树更多有引领性的创业导师,充实我市大众创业导师队伍,举办创响河洛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导师县区行等活动,培育更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办理创业担保贷款1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8. 大力实施公益性招聘行动,服务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聚焦重点企业、风口产业、十大产业集群,大力开展以花开为媒,就业为聘为主题的大就业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线上线下招聘质量,全力为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提供保障,为我市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全年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50场次以上,发布岗位需求20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培训提升行动

19. 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全力备战、决战第三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申办第四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筹办第一届洛阳市职业技能大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按要求开展国赛、省赛选拔赛、不定期举办行业专项技能竞赛,引导带动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年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职业(工种)竞赛、100场赛事活动,10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质量提升行动

20. 优化培训评价结构质量。严格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93号),加强“两系统一目录”管理和市县两级信息化系统日常巡查监管,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成果,定期分析培训评价质量结构。强化目录清单管理,2023年以来审计、检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机构不得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突出区域主导产业,突出制造业主攻方向,制造业补贴性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年度补贴性培训总量的30%;优化培训评价专业结构,加快实现区域主导产业培训评价职业(工种)全覆盖。纳入目录管理的制造业企业培训中心,必须具备与培训专业相一致的师资、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 严格全过程监管。政府补贴类信息须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或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强化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压减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取证规模,以上三种证书总量不超过取证总数的15%。无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随意指定定点机构。本市区域内已有相关培训、评价机构的,未经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开展培训评价。

1)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开班前开展问卷调查,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相应培训意愿、无就业意愿、无就业能力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及时准确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加强线上、线下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以职业培训劵应用提高培训吸引力。开班人数以当天实到培训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得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培训机构不得对除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外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除外)。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左右,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具备开展学制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总量不超过500人,其他机构年内不超过200人,同一培训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职业(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超过1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过程化监管。补贴培训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人脸识别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同一班次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达3次及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培训视频留存3年;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须全程录像),计入培训到课率;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资格,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整改。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维护期间,可通过自行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视频材料。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培训,对未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互联网平台新增培训视频资料的,应当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严格结业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考核,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补贴。2024311日起,除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外,一律取消纸质培训合格证书,行业部门等培训,可将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同一区域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考核评价人员较少时可统筹集中进行。未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不得开展委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退出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及时安全拨付资金。加强内部监督申领补贴落实两人以上经办审查签字;审查结果在官方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财政部门汇总推送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等信息,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自觉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各部门数据联动,制定本区域、本行业系统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共同推进方案实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年内不低于资金总额的15%。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补贴资金存量情况,对补贴性培训任务较重、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适当划拨补贴资金予以支持,确保完成省定各项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导考核。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对县区的培训人次数、新增技能人才数、新增高技能人才数、持证率、补贴性培训就业率等指标进行督导考核,分别630日完成全年持证任务的70%和1031日完成全年持证任务的100%为考核时间节点,对工作扎实、任务完成较好的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的,提请市领导约谈县区主要领导并削减本年度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联合新闻媒体,依托政府网站、手机客户端、公众号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抓好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第三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等重要有利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广大劳动者熟悉了解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鲜明导向,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1.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任务指导计划(县区)

            2.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任务指导计划(市直单位)

            3.2024年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