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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23年“河洛工匠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河洛工匠”对高技能人才培育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实施2023年“河洛工匠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23年,建设5家“河洛工匠工作室”,每家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河洛工匠工作室”主要是发挥“河洛大工匠”“河洛工匠”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单位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河洛大工匠”“河洛工匠”所在单位。

2. 所在单位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等制度,能够为“河洛工匠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3. 主持工作室的“河洛工匠”必须在行业(领域)技能拔尖、创新创造能力好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承担“河洛工匠工作室”日常工作。

4.“河洛工匠工作室”建设要与我市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主要围绕风口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文旅融合发展等组织实施。

三、项目申报材料 

1. 申报书(见附件)。

2. 申报报告。申报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论证专家名单、职称等。 
    3. 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基础设施、实习实训设备、培训能力、综合性表彰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提供配套资金者须附承诺函原件。

四、项目评审步骤 
    1. 组织推荐。“河洛工匠工作室”由各有关单位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组织申报。 
    2. 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总工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先期审查,确定参加评审项目名单。 
    3. 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河洛工匠工作室”项目进行严格评审打分,由专家组评分确定拟通过项目名单。 
    4. 公示确认。对拟通过“河洛工匠工作室”项目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五、资金拨付和使用

1. 资金拨付。项目批准后,全额拨付项目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按照专业建设需要,拟定设备数量、类型、金额,经招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设备款项可分期、分批验收后支付。 
    2. 资金管理。“河洛工匠工作室”奖补资金和配套资金主要用于申报建设专业所需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不得用于基建和装修。使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资产账目,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六、工作要求 

1. 申报时限。各申报单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申报书、申报报告各份,佐证材料一份)于1013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会展中心A31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2. 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申报书认真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对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者予以追缴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一年,自财政资金拨付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或经验收评估达不到建设要求、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追缴财政资金;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嘉炜     市人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69933117   lyldjpxk@163.com

程小强    市教育局职成高科

63256103   lyzjk2009@163.com

邢俊娅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部

69801857   lyghldjjb@163.com


附件:洛阳市“河洛工匠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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